•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离婚必读 | 离婚知识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夫妻债务 | 同居纠纷 | 婚姻调解 | 婚姻课堂 | 家庭暴力 | 亲子鉴定 | 婚姻取证 | 离婚赔偿
    重 婚 | 涉外离婚 | 港人离婚 | 军人离婚 | 继承遗嘱 | 收养赠与 | 结婚知识 | 婚姻法规 | 家庭关系 | 诉讼指南 | 婚姻文书 | 婚姻案例 | 婚姻大学 | 婚姻医院
    婚外情 | 离婚辅导 | 男人世界 | 女人世界 | 复婚再婚 | 心灵鸡汤 | 婚姻心理 | 品牌服务 | 特色服务 | 法全客服 | 法全团队 | 项目费用 | 婚姻律师 | 有问必答
    您当前的位置:深圳离婚在线新闻文章亲子鉴定 → 文章内容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养儿十余载鉴定非亲生 男子告前妻获赔近4万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22 17:02:1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养儿十余年后,王某通过司法鉴定证实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在离婚后将前妻李某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决李某给付王某抚养费7500元及精神抚慰金3万元。
      1993年4月,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李某同年9月生下儿子小刚(化名)。2003年,王某与李某离婚后,王某认为小刚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与李某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经过司法鉴定证实,王某与小刚没有血缘关系。今年6月,通州法院判决王某不是小刚的亲生父亲。

      此后,王某起诉李某,要求返还自己抚养小刚的费用126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李某辩称,婚前王某就知道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自己并未隐瞒事实真相,小刚不是亲生儿子的事实并未给王某造成精神损害。此外,小刚出生后一直由姥姥姥爷抚养,王某未尽到抚养义务,因此不同意返还抚养费。

      法院认为,小刚不是王某的亲生子女,因此王某没有抚养义务,李某应返还抚养费。小刚并非亲生子女的事实损害了王某的人格尊严。由于双方从1990年就开始同居,李某提出王某婚前已得知小刚非亲生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认可。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本类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