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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求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8 18: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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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按照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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