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离婚必读 | 离婚知识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夫妻债务 | 同居纠纷 | 婚姻调解 | 婚姻课堂 | 家庭暴力 | 亲子鉴定 | 婚姻取证 | 离婚赔偿
    重 婚 | 涉外离婚 | 港人离婚 | 军人离婚 | 继承遗嘱 | 收养赠与 | 结婚知识 | 婚姻法规 | 家庭关系 | 诉讼指南 | 婚姻文书 | 婚姻案例 | 婚姻大学 | 婚姻医院
    婚外情 | 离婚辅导 | 男人世界 | 女人世界 | 复婚再婚 | 心灵鸡汤 | 婚姻心理 | 品牌服务 | 特色服务 | 法全客服 | 法全团队 | 项目费用 | 婚姻律师 | 有问必答
    您当前的位置:深圳离婚在线新闻文章离婚知识诉讼离婚 → 文章内容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诉讼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  深圳离婚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10 16:23:4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原告(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起草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2、原告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副本、财产保全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及结婚证等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等及相关的证据进行审查,在七日内立案受理,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4、原告应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

     

    被告答辩举证:

     

    1、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及证据材料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也可以不答辩;

     

    3、被告应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

     

     

     

    开庭审理阶段: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双方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应当到场。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质证辩论。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官询问→双方相互发问→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和好或离婚)→双方陈述最后意见→闭庭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四、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或 判决 → (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上诉 → 二审 →判决生效 
     
     
     
                                         深圳离婚网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本类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