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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离婚网:财产案诉讼费分10类标准
    作者:  深圳离婚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10 1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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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通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各种诉讼案费用的交纳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该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深圳离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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