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李先生:我与妻子协议离婚,在此过程中家里有儿子名下的一房产,能否拿出来分割?儿子今年11岁了。
律师:不可以。因为作为父母以儿子名义申购一处房产,从法律上应当视为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儿子的行为,财产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儿子所有。依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非为子女利益,不得处分子女的财产,处分了也属于无效行为。因此,你们夫妻离婚时应当将此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严格区分开来。
用户名: !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