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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去年我与丈夫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确定房屋由我与他共有,各占1/2的份额。离婚后,我与女儿住在大间,前夫住在小间。
在此期间我们曾发生纠纷,我想让前夫搬出,房屋归我,我给他房屋折价款。但我与前夫对房屋的市场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也不想申请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
现在我们都没有其他住房。请问我们若诉至法院,法院会怎么处理?
答:你们要求对房屋进行析产,但对房屋的市场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双方也不要求申请房屋市场价格评估,所以你们若诉至法院,法院无法对房屋进行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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