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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单方处分家庭财产的行为有效吗?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9 15: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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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妇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依照《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据此规定,夫妻单方无权擅自处分属于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如果其购买财产者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则可以拒绝归还的要求。如果购买者知道无处分权的事实,或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则其买卖行为就应当无效,应当所购物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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