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出轨丈夫索要赔偿,王女士将池先生告上法庭。今天上午,二中院终审判决王女士与池先生离婚,池先生给付王女士1万元补偿款、5万元赔偿金。
王女士与池先生于1984年结婚,婚后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了多年。自2000年双方到北京发展后,池先生逐渐对王女士冷漠,王女士发现丈夫有了外遇。
后王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由丈夫来抚养孩子,而且因为池先生对婚姻的破裂存在过错,要求丈夫赔偿其精神损失。
法官析案
池先生在与王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生有一子,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池先生存在过错,现双方均同意离婚,应准许。
关于子女抚养,王女士提出子女均由池先生抚养,池先生表示同意,亦应准许。
另外,现有充分证据证明池先生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方,因其负有过错,故应给付王女士损害赔偿金。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