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报道(特别关注):今天是国际反家暴日,昨天上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举行的反家暴日研讨会上,记者了解到20%以上的家庭发生家庭暴力,受害者多数是女性。
23岁的夏红玉是湖北利川市土家族的一名普通农民,2004年,她嫁给了当地一名叫牟伦胜的保安。当年11月,夏红玉生下了儿子,迎接儿子降生的,不是欢乐而是悲伤。两人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儿子降生后因为一件小事,夏红玉惹怒了牟伦胜,结果残忍的一幕发生了。
两个多小时后夏红玉被送到了医院。经过17天的初步治疗后,夏红玉被挖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降到了0.12。今年7月,当地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牟伦胜有期徒刑八年,附带民事赔偿56136元。但牟一直以精神有问题为由呆在当地精神病院,赔偿金也以无财产为由拒绝赔付。目前夏红玉十分无奈,她在日记里写到“我白做女孩子,没有享受到女孩子应该享受到的幸福”。
夏红玉:我希望能有人帮帮我。
事实上,像夏红玉一样的事例近年来不在少数。有数据称目前我国有20%的家庭存在有家庭暴力,而受害者中又以女性占多数。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外人不必插手。事实上,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女性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和个人发展权利,对家里的青少年也造成了不良影响。专家认为,在家庭暴力中长大的孩子,成年后大多都有施暴倾向。
专家:家庭暴力会造成孩子的抚养、物质条件、心理健康等等问题。
夫妻感情不合、外遇以及施暴者有心理疾病是导致家庭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大量妇女面对家庭暴力之所以不敢采取法律的措施,并不是她们不知道法律帮助的重要性,而是因为长期以来,她们逐渐形成的很多不合理的观念,如有些人认为离婚是不光彩的、女人一生只能结婚一次等等。
由于这些观念的束缚,使得许多受害人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不知如何是好。面对这种情况,专家给出了建议。
专家:对面临家庭暴力的建议,首先改变观念,家庭暴力是违法,其次是寻找法律保护。
但是,如何真正解决家庭暴力仍面对许多问题。例如,至今我国仍没有一部专门的家庭暴力法,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规定都分散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一些其他的法律当中。而仅存的一些关于家庭暴力的法规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认定过严,适用范围过窄等问题,在执行中也受到重重阻挠。
律师:执法当中遇到较大问题,观念问题。
此外,目前冷暴力、精神暴力、言语暴力等问题,都一直未能列入家庭暴力法中。正是遇到上述种种问题,致使家庭暴力问题不仅不能杜绝,而且,近几年还有上升趋势。看来,要想从肯本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还需要受害者的自我觉醒和全社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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