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南方都市报》记者秦鸿雁专程来到深圳市法全婚姻咨询事务所主任、婚姻法专家刘伟民的会客厅,就深圳市民如何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婆媳关系”请刘伟民发表专家意见。
刘伟民认为: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事关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和谐,在深圳这座移民城市,许多的家庭因无人照顾子女而将内地的父母接到深圳照顾小孩,如果家庭关系紧张,将会直接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并给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伤害。4月22日深圳中院开审的“六旬老妇被媳妇杀死”一案就是一桩典型的因婆媳关系不好而引发的命案。悲剧已发生,但我们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即应如何处理好“婆媳关系”。
刘伟民说深圳家庭“金三角”三方――即婆婆、媳妇、儿子,经营和睦的家庭关系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 要改变心态。即婆婆应把媳妇当女儿看,媳妇应把婆婆当作自己的母亲看,儿子应把自己当作“协调员”,及时发挥协调、斡旋的作用。
二、 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专业婚姻咨询机构和婚姻专家求助,争取及时得到专家的帮助。
三、 家庭成员之间彼此要多一点体谅、多一点包容、多一点尊重、多一点沟通、多一点关爱。
只有做到上述三点,建立和谐的婆媳关系才能成为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