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 瀛 包 力 通讯员 李志敏 杨伟杰)涂某在被同居女子告发后,又引出其他同居女投诉。昨天,龙岗检察院依法以“重婚罪”对其批捕。
犯罪嫌疑人涂某与合法妻子朱某于1998年2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至今没有离婚。
2003年9月,涂某在福田做生意时认识了刘某,涂某声称自己是单身。两人开始交往,并于2004年开始在龙岗中心城龙福一村某出租屋同居。后二人搬至南山西丽牛成村一出租屋居住,涂某与合法妻子朱某所生的小孩与他们一起生活。2006年3月,刘某怀上了涂某的孩子后离开,回老家生下一名女婴。
2005年10月份,涂某又与受害人何某相识,2007年8月份,涂某与何某又以夫妻名义在龙岗南联罗瑞合社区某出租屋开始同居,由何某照顾涂某与妻子所生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期间,涂某先后花去近两万元钱,并许诺会和何某结婚。同年12月份何某为涂某生下一名男婴。后来涂某与何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涂某便搬离同居住处。今年4月3日,涂某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