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水讯郭应根、宋国庆、记者王文报道:昨日,在吉水县法院丁江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证人刘老汉出庭作证时没有偏袒自己的儿子刘某,他证实儿子存在婚外情,为儿媳讨回了公道。
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刘某诉称他与妻子常某婚后常因琐事争吵,夫妻感情破裂,要求与常某离婚。但常某不同意离婚,她说刘某提出离婚是被第三者逼的。法庭上,刘某当即否认。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常某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这名证人竟是原告刘某年迈的父亲,他证实自己的儿子确实有婚外情。
面对自己父亲的证词,刘某顿时哑口无言。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提出离婚是因他与第三者关系暧昧,刘某虽有过错,但其妻子常某已表示谅解。因此,法院不支持刘某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