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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家庭理财“基本原则”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13 17: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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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离婚率呈现不断上升之势,同时也有众多离婚者在经过心理调整之后又组建了新的家庭。但有关专家分析,再婚和第一次婚姻有很大不同,再婚者面临着心理、人际关系、家庭经济等方面的问题和压力。

        许多再婚者有婚姻失败的阴影,战战兢兢踏入新家庭,对另一方存有戒心,自然不自然地会在感情和经济上有所保留,唯恐全部投入后,换来的是又一次伤害。

         同时,由于涉及第一次婚姻所生的子女,如果再加 上新婚后生育的子女,会使再婚者的家庭关系更为复杂,因而其家庭理财较之普通家庭更为困难。所以,再婚家庭理财应注意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可做婚前财产公证。多数再婚者再婚前会有个人积蓄,有的还会有工厂、店铺等固定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引发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宜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从而避免纠纷,更好地维护家庭和睦。

    二、多交流沟通。两个经历失败婚姻的人重新结合在一起,一定要备加珍惜,特别是要注重加强家庭财务上的交流和沟通。一般来说,夫妻俩在家庭上如果一方注重稳健,一方注重收益,则双方存在很好的互补性,可以相互学习和交流。单从理财技能上说,再婚生活,也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

    三、宜实行AA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在经济状况相对透明的状态下,夫妻俩可以实行AA制理财,因为再婚夫妇的双方不但要负担各自父母的养老等正常开支,还要对不跟随自己的子女尽到责任和义务,如果“财务集中”的话,容易因“此多彼少”等问题引发矛盾。所以,各自财务独立的AA制对他们来说最合适不过。

    四、双方共同分担经济压力。许多再婚的女性,往往因为找了一个经济条件好的丈夫,便认为找到了靠山,从而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俗话说“手心向上,矮人三分”,即使丈夫再有钱、家庭条件再好,再婚女性也要自立。这样既能保持自己的家庭地位,也能分担丈夫的经济压力,从而共同创造小家庭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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