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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赠
    作者:  深圳离婚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30 9: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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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只能是国家、集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受遗赠人须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但遗赠人死亡时已经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遗嘱的公证人、见证人及其配偶或其他直系血亲不得作为受遗赠人。
       

          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及自遗嘱生效时起由遗赠物所生的孳息,但不影响遗嘱生效时已经存在于遗赠标的上的权利。
     

    (深圳离婚网 WWW.FQ101.COM  编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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