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离婚必读 | 离婚知识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夫妻债务 | 同居纠纷 | 婚姻调解 | 婚姻课堂 | 家庭暴力 | 亲子鉴定 | 婚姻取证 | 离婚赔偿
    重 婚 | 涉外离婚 | 港人离婚 | 军人离婚 | 继承遗嘱 | 收养赠与 | 结婚知识 | 婚姻法规 | 家庭关系 | 诉讼指南 | 婚姻文书 | 婚姻案例 | 婚姻大学 | 婚姻医院
    婚外情 | 离婚辅导 | 男人世界 | 女人世界 | 复婚再婚 | 心灵鸡汤 | 婚姻心理 | 品牌服务 | 特色服务 | 法全客服 | 法全团队 | 项目费用 | 婚姻律师 | 有问必答
    您当前的位置:深圳离婚在线新闻文章继承遗嘱继承问答 → 文章内容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17 13:57:2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问:请问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答:胎儿也即常说的遗腹子或遗腹女。《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数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这样规定,是因为胎儿还没有出生,还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谈不上有继承权。但为了保证胎儿出生后的生活,应当为他保留应得的财产份额。这样,即使活的时间很短,胎儿也已取得继承权。如果出生时是死胎,胎儿就不能取得继承权,该份财产就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果胎儿出生后就死亡,胎儿所继承的这份财产,已经成为他个人所有合法财产。这份财产应由他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母亲来继承,而不是由他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本类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