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前夫半年前登记离婚,约定家庭房产归我和儿子所有。离婚后,我要把原来产权证上仅有他一个人姓名的房产证变更过来时,可他却反悔了,说房产是其一个人出资购买的,现在要重新拿出来分割,拒绝我的过户办证要求。我现在应该如何办?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你们在登记离婚时,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已经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离婚协议依法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在你前夫反悔,因其反悔理由不正当,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你现在可以起诉你前夫,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判决房产归你一人所有。再持法院生效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